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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蔬君博客:2015年新《种子法》与旧种子法区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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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的11月,由新华社授权发布了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阅读新版”200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全文
全文地址为: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11/04/c_128393905.htm
栽培技术网转发地址为http://www.zaipeijishu.com/a/news/seed/2016/0128/644.html

2000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首次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时至今日,已经有15个年头。阅读旧版种子法”200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全文
农业部官方地址为:http://www.gov.cn/xinwen/2015-11/05/content_2960588.htm
栽培技术网转发地址为http://www.zaipeijishu.com/a/news/seed/2016/0128/643.html

在11月,新种子法一斤发布,就引起了相当多行业人的讨论,特别是蔬菜种业行业的讨论,因为他明显是与前年由农业部下发的整顿种业市场的通知有明显不同步的地方。行业中能够引起各位从业者如此积极参与种子法的颁布与讨论,实收罕见。紧接着各大媒体开始比较两个种子法的区别和解读新的种子法对行业的影响。

农民日报发表”精彩摘要新《种子法》带给企业什么?”一文,非常精辟的从”修订主要内容”、”新法理念: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企业新增权利”三个方面解释了新旧种子法的区别。全文如下

《种子法》修订主要内容

 章:新法共10章,较原法少了1章,修改后的法律将原法种子生产、种子经营、种子使用合并为种子生产经营,将原种子质量、种子行政管理合并为种子监督管理,新增新品种保护、扶持政策两个章节。

 条:新法共94条,新增27条,删除11条,修改72条,仅保留6条。

 字:增加到13516字,修改率达56%。

 新法理念: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三放:

 放品种准入渠道。减少审定作物,开通绿色通道,引种实行备案制,实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

 放市场准入要求。取消申请生产经营许可时的资金和先证后照要求,取消种子检验员考核。

 放行政审批权。下放许可审批权、侵权执法权、市场监管权。

三管:

 管主体。从企业主体到管理主体、育种者、受委托的种子生产、经营者均明确了法律责任。

 管标签。扩充了标签标注内容,引入了标签真实性的管理理念。

 管安全。建立种业国家安全审查机制,严格种质资源管理,保留主粮品种审定制度。

 《种子法》修订主要内容

 章:新法共10章,较原法少了1章,修改后的法律将原法种子生产、种子经营、种子使用合并为种子生产经营,将原种子质量、种子行政管理合并为种子监督管理,新增新品种保护、扶持政策两个章节。

 条:新法共94条,新增27条,删除11条,修改72条,仅保留6条。

 字:增加到13516字,修改率达56%。

 新法理念: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三放:

 放品种准入渠道。减少审定作物,开通绿色通道,引种实行备案制,实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

 放市场准入要求。取消申请生产经营许可时的资金和先证后照要求,取消种子检验员考核。

 放行政审批权。下放许可审批权、侵权执法权、市场监管权。

三管:

 管主体。从企业主体到管理主体、育种者、受委托的种子生产、经营者均明确了法律责任。

 管标签。扩充了标签标注内容,引入了标签真实性的管理理念。

 管安全。建立种业国家安全审查机制,严格种质资源管理,保留主粮品种审定制度。

   企业新增权利

 ●●可获取更多的种质资源。

 ●●鼓励种子企业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

 ●●绿色通道更宽,由两杂作物拓展到5种主要农作物,由国家级拓宽到两级。同时,达到审定标准的,品种审定委员会应当颁发审定证书。

 ●●同一生态区引种简化,实行备案。

 ●●非主要农作物登记。

 ●●取消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资金和先证后照要求。

 ●●两证合一,减少许可申请,变更生产种子事项只需备案。企业新增责任

 ●●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应提交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由省级审核,农业部批准。

 ●●进入绿色通道的种子企业对自行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监督。

 ●●委托生产、代销种子需备案。

 ●●对标签真实性负责,要标注信息代码 ,要有风险提示。

 ●●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造成的损失要赔偿。

 ●●不能拒绝、阻挠主管部门的监管。

 ●●违法成本大幅提高。


阅读”精彩摘要新《种子法》带给企业什么?”全文

农财宝典则以新种子法目录为顺序对比了各方面的差别。

从整体来看,新种子法共十章94条,旧种子法(2004年版)共十一章78条。新种子法新增新品种保护和扶持措施两章,并将旧种子法中的种子生产、种子经营、种子使用、种子质量四章合并为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旧种子法中的”种子行政管理”章节名在新种子法目录中没有出现。它们有多少不同之处,听农财君来做对比。

新旧种子法对比要点(以新种子法目录为顺序)

第二章:种质资源保护

变化:个别条款进行充实,变化率约10%(农财君所用的变化率,即预估不同之处篇幅占新种子法的比率,仅供参考)

与旧种子法相比,新种子法明显加了一句话”占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的,需经原设立机关同意。”,并且对第十一条内容进行了充实。

新种子法第十一条:国家对种质资源享有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受理申请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经审核,报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的,依照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

变化:全新的表达方式,变化率约70%

本章新种子法共13条,旧种子法共9条,仅末尾2条款文字较为雷同。

在品种审定方面,新种子法新要求:

第十七条: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对其自主研发的主要农作物品种、主要林木品种可以按照审定办法自行完成试验,达到审定标准的,品种审定委员会应当颁发审定证书。种子企业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保证可追溯,接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则中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

在品种登记方面,新种子法新要求:

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登记制度。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在推广前应当登记。

实行品种登记的农作物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并根据保护生物多样性、保证消费安全和用种安全的原则确定。登记目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

申请者申请品种登记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文件和种子样品,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可追溯,接受监督检查。申请文件包括品种的种类、名称、来源、特性、育种过程以及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自受理品种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报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公告。

对已登记品种存在申请文件、种子样品不实的,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撤销该品种登记,并将该申请者的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给种子使用者和其他种子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已登记品种出现不可克服的严重缺陷等情形的,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撤销登记,并发布公告,停止推广。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章:新品种保护

变化:增加的内容,变化率约100%

共6条。

第五章+第六章: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

变化:看着相同,实则不同,变化率约50%

新种子法两章共26条,旧种子法四章共29条。

明显新增的内容:

新种子法明确提出”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旧种子法的种子生产一章没有提及”非主要农作物”。

新种子法第三十六条比旧种子法相关内容更为严格:

第三十六条 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和保存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和有关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具体载明事项,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及种子样品的保存期限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旧种子法是这么说的:

第二十五条商品种子生产者应当建立种子生产档案,载明生产地点、生产地块环境、前茬作物、亲本种子来源和质量、技术负责人、田间检验记录、产地气象记录、种子流向等内容。

曾经受争议的旧种子法”第三十七条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新种子法中保留,它是旧法中的旧文。

曾有争议、认为不可行的旧种子法”第三十八条调运或者邮寄出县的种子应当附有检疫证书。”在新种子法中成为”第四十三条运输或者邮寄种子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检疫。”

新种子法对分装种子等进行了完善:

第三十八条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旧种子法曾说:

“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种子检验员的条件放宽

旧种子法曾说:

“种子检验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关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水平;

(二)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三)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新种子法仅用了一句话”种子检验员应当具有中专以上有关专业学历,具备相应的种子检验技术能力和水平。”

新旧种子法对假种子的范畴定义基本一致,对劣种子的范畴定义较为不同。

旧种子法曾认为以下是劣种子:

(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

(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三)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

(四)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

(五)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

新种子法明确以下是劣种子:

(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三)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

接着新种子法第五十条至五十六条内容较新颖,不仅对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进行了说明与约束,还首次提及种子行业协会、种子质量认证等内容。

第七章 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

变化:几乎一样,变化率约0%

第八章:扶持措施

变化:全新的内容,变化率100%

此章节是旧法完全没有的。

认真的你可能会问,旧种子法第九章种子行政管理去哪了?它并入新种子法第六章种子监督管理,除了原先的行政管理外添加了各项监督规定。

第九章:法律责任

变化:改动较大,具体了许多细节以及加重处罚,变化率约80%

新种子法此章共22条,旧种子法此章共15条。

新种子法加大了对经营假种子、劣质种子的处罚,并分开处罚,尤其对于假种子处罚力度更大。

新种子法较为突出的一点是,只要是违法经营假劣种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刑罚完备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旧法完全没有提及这点,新法在几个地方都着重强调这点)


阅读”农财宝典:新旧《种子法》区别在哪?”全文


科技世界网则对新种子对企业的影响进行了解读。他认为新版种子法鼓励创新,推进种业体制改革,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保护农民利益,强化主体责任。

2015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种子法》修订草案,新《种子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新旧《种子法》有哪些差别?一些修改内容背后的深层原因是什么?新法将会给中国民族种业发展带来哪些深刻的影响?

新《种子法》有三大变化,这次《种子法》修订是由全国人大主导,历时3年,在充分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本着推进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原则,按照简政放权、明确主体责任的思路进行修订的。

认真对比新旧《种子法》后,我认为主要有三大变化:

鼓励创新,推进种业体制改革

一是提升新品种保护的法律地位。增设新品种保护一章,将原《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内容上升为法。加大了基层农业主管部门对侵权假冒的执法力度,大幅提高了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民事赔偿标准和行政处罚力度,赔偿额由原来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获利的1倍提到3倍;对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难以确定的,最高赔偿额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同时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罚款金额由货值的1~5倍提升到5~10倍。二是明确种业扶持改革政策。将2011年以来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鼓励种业创新、深化种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明确科研分工,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维护科技人员科研成果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为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开辟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对于达到审定标准的,审定委员会应当颁发审定证书。

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

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简化政府的职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作用,主要体现在”三减三取消一下放”:三减,减少审定作物数量,由28种到5种;减少行政许可,将种子生产和经营两项许可合并;简化引种程序,将同意改为备案。三取消,取消申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时对资金的要求,取消先证后照的规定,取消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一下放,将”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由农业部下放到省级。

保护农民利益,强化主体责任

按照将转变政府职能、明确主体责任的思路,强化了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的监管。一是加强执法监管:将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管、惩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明确农林主管部门所属的综合执法机构和种子管理机构是种子的执法主体;赋予农林执法主体行政强制权,对从事种子生产经营但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实行事后备案管理。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实行绿色通道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和品种登记申请者要对申请审定或登记的文件、种子样品的真实性负责;种子生产经营者要对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和种子质量负责,要对种植风险进行提示。

三是扩大赔偿范围。农民因种子质量或标签、使用说明书不真实造成的损失,可以向种子经营者或种子生产者要求赔偿。

四是加大处罚力度。扩大了假种子的范围,包括没有标签的种子;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处罚,由违法所得的5~10倍提高到货值的10~20倍;增加了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者的禁业规定。


作为蔬菜行业的一员,百蔬网注意到,在新《种子法》的第五章种子生产经营的第三十一条中明确规定”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于蔬菜是非主要农作物,这一条规定对于蔬菜种业影响深远,在行业引起震动!做蔬菜种子的企业到底还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吗?前几年把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收紧,需要有相当面积的自有产权的仓库等硬性条件,导致很多很多蔬菜种子公司无法继续申请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法的颁布是否可以免除高悬在很多中小蔬菜种企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事关种企生存的事件在任何一个聚会上都是大家讨论最为激烈的焦点,对蔬菜种业的影响即日可见。

下面我想分享农民日报做的一个”新旧《种子法》对比详解”图例来清晰说明新旧种子法的区别。

纯干货|新旧《种子法》对比详解


























































牛逼的农民日报干脆做了一个”一图看懂新旧《种子法》“,膜拜吧,必存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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